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今天來給大家聊一聊,企業為何一定要認真履行網絡安全保護和信息安全監管義務,不履行會帶來什么嚴重后果,造成什么損失,我國相關法律法規對此又是如何規定的。
網絡運營者為何要承擔網絡安全保護和信息安全監管義務呢?
網絡運營者是網絡社會的關鍵節點,掌握著用戶與網絡的連接橋梁,網絡運營者的行為在很大程度上影響著用戶的信息安全,甚至會影響整個網絡社會的安全狀態。
網絡運營者提供的服務具有公共產品的屬性,這一屬性隨著現代信息技術的不斷滲透而被強化,其安全狀態對整個社會的安全具有重大而深遠的影響。
我國在網絡政策上主張“誰接入,誰負責”、“誰運營,誰負責”,網絡運營者在提供網絡服務和產品的過程中獲取了經濟收益,那么就應當負有相應的防止危害發生的安全保護義務。
在全球網絡安全問題日益復雜且嚴峻的情況下,提升網絡運營者的安全意識,明確網絡運營者的義務責任,是實現國家安全和社會穩定的必然要求。
劃重點
企業作為網絡運營者,所掌握、控制的網絡資源不是企業私有財產,而是社會公共產品,一旦遭到侵害就是威脅到社會公共安全。有朋友不明白,問:“如果黑客攻擊我們的網絡,那是賊偷了我,我也是受害者,為什么還要受處罰呢?”
道理是這樣的:如果賊偷了個人的東西,那沒哪個警察蜀黍會去處罰受害者的。但比如你是銀行門衛忘記關門,導致銀行被盜,那你說說你該不該受處罰呢?
網絡運營者要承擔哪些網絡安全保護和信息安全監管義務呢?
作為網絡運營者,應當依照法律、行政法規的規定和國家標準的強制性要求,采取技術措施和其他必要措施,保障網絡安全、穩定運行,有效應對網絡安全事件,防范網絡違法犯罪活動,維護網絡數據的完整性、保密性和可用性。
網絡運營者應履行的義務
網絡運行安全義務
網絡產品和服務安全義務
關鍵信息基礎設施安全保護義務
公民個人信息保護義務
網絡信息安全管理義務
對公安機關的執法協助義務
其他法定義務